您好!我这边有一起纠纷,我妹子当时因父母的关系经介绍,与一男子办理婚宴,未领取结婚证。事后仅在一起一段时间,后边3-4年多都没有在一起了!男人也不联系她,现在想与那男人分手,对方提出索要当时所给的彩礼钱,我们这边现在也同意给对方15000元。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比较稳妥!可以请个律师帮忙走一趟不?中间需要拟草一份什么样的协议,当时的中间人,是否需要在现场!我需要那些证据,可以确保,以后再与他没有关系?
2017-10-05 12:07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