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起诉离婚、结婚30年、共同创建冷库卖了200万.其中105万他还帐了、还卖了一辆奇瑞车、车是用孩子名字写的、剩下95也还帐、装修了20多万的房子、房子是姑娘的名字、月供是姑娘供、现在剩下不到30万、还有10万元的外帐、我们俩在05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用我的钱交的首付、03年之前在老家我和他一起打理厂子、03年8月来到西安至今无所事事、生活来原是借钱、给孩子要钱生活、正好厂子卖了給他还了外帐、我现在要和他分手、不知道剩下的20万元我能得到多少、我不知道车子和姑娘的房子和他有关糸吗
2021-04-1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