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分期付款买手机,已经还了2个月,之后因没钱(由于还网贷了好几个公司也未还清),逾期了20多天,说未逾期的话要还2696元,但现在对方说需付什么违约金之类的要2960元,不接受还2696元,但确实因为还不了才逾期了,现在也没能力还那么多,如果现在只还2696元的话,对方有权利告朋友么,告的话会胜诉吗?
2025-02-23 00:39首先,关于朋友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在许多情况下,逾期还款可能会导致罚款或其他费用,但这通常不会超出已承诺的金额。 其次,如果朋友同意按原计划偿还剩余的款项,并且没有违反任何其他协议或条款,那么他不应该被要求支付额外的违约金。然而,如果朋友拒绝按照原计划偿还债务,并且因此产生了额外的费用,例如滞纳金或罚款,那么他可能需要为这些额外费用承担责任。 最后,无论朋友是否有能力偿还剩余的款项,都不应该使用暴力手段来逼迫他履行债务。相反,朋友应该寻求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建议朋友直接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并请求减免部分费用。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法律机构求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