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6号星期一入职,10月17号中午告知老板辞职信息,并且老板也同意后,下午便没去上班。辞职原因是老板恶意逼迫我做与合同上工作严重不符的任务,与老板沟通后,老板还是执意要我做,并且在面试时有欺骗行为。期间由于信任老板,没向老板索要工资。一个月后,原以为公司会发我工资,但是此时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一分也不给。恶语相向,冷嘲热讽。我手上的证据只有能我写过辞职信给老板,且老板那里有这份辞职信的证据。由于证据太少,无奈请求律师帮帮我。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没想到第一份工作就遇到这种事。
2016-11-1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