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我是95年女方96年两人在天台中医院生下一个女儿,2015年7月7号两人一吵架,她丢下女儿一个人走了,我苦苦求她回她不回来,期间回来看过3次女儿,最后一次是2016年5月,因为我知道出去工作大概住的地方,我就在那里撞到她和一个男的抱着走过来让我看到,我问她这谁她说是他男朋友,我抓住那男的你们有发生性关系吗,他说有,问他在一起多久了,他说半年,我个气啊,我这边一直瞒着,这边又找男朋友,我要告她,我现在想和她划清阶线,也想替2岁的女儿维护权利,我要她付出每月付出1000到1500的抚养费这个可以吗
2016-12-03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