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0年离婚后儿子跟我,前夫每年支付1万块抚养费,现在儿子上高一,开销很大,虽然我有稳定的工作,但我身体也不太好,甲亢刚治愈好,我觉得孩子跟着我受苦,他爸爸在北京搞建筑装潢条件好,我想为了孩子以后有更好的生活,我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孩子,他可能不想要,我的申请能够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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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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