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四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2020-11-06 18:5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1一4级享受以下待遇: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扬州市根据《关于调整2016年度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待遇。《关于调整2016年度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一、调整对象2016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调整项目和标准(一)伤残津贴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90元、340元、290元、240元。2、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1%。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生活护理费按照扬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54元的50%、40%、30%,对应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不予调整。(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三、支付渠道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2020-11-06 18:53: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373今日律师解答 48009

相关推荐
出借25000没有转账给的现金能立案吗 1回答
取保候审人员审查起诉期间传唤后拒不配合 1回答
您好: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回答
中午吃饭骨折算工伤么 1回答
末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事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回答
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转走钱 1回答
我和他儿子已经离婚了公公死后将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孙子而且这个孩子跟了我这 1回答
狗咬伤养狗方付给了医药费,误工费,车费后双方签了协议,以后犯了狂犬病不付责, 1回答
请问村代表没有开村民会议就代表签字的关于如何分配村集体收入的协议可作废吗? 1回答
施工队弄错柱头还要主人陪名誉费,怎么办 1回答
夫妻婚后买一套房,一个孩子现在12岁,协议离婚中商定房子抚养权归男方,债务归男方,购房合同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规定等孩子满18周岁,房子过到孩子名下,眼下房子刚刚签字卖了,问我应该拿到一半房款吗? 1回答
房屋前期装修不合格,我给装修公司要求更换施工工程队!对方不同意是否有问题 1回答
你好!结婚两年!有个孩子!准备离婚应该怎么写协议 1回答
二婚夫妻一方有病,一方心脏病能离婚吗 1回答
爸爸不工作只有妈妈工作养家可以起诉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