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在广州市买房,2016年8月去楼盘看房,当时广州限购政策是外地户籍需满三年连续社保,而我当时还差7个月才可满足连续三年社保,但开发商还是说没有问题,并签订了一份内部特殊申请,先签订人认购书并缴纳首付款,等三年社保到就去楼盘签订合同及网签,按照时间我需要在2017年3月底去楼盘办理手续,可刚好广州是在2017年3月17号颁布了新购房政策,政策也说明了只要在3月之前已签订认购书并可以出示购房房款交纳注明就可以按照原政策执行,且我的社保也是在3月17号之前够三年连续缴纳社保,现在开发商却说我是在7个月前签订认购书的,会担心房管局不给办理且罚他们开发商,拖着不给我办理合同,请问这事情该如何解决
2020-04-14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