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4年楼房起建时候买的房,一直到2017年元才通知交房,我欠开发商2万元尾款未付,缘由是开发合伙人以开发公司名义借支了5万元一直没能归还于我,(借据人开发合伙人,签章是开发公司公章,现在还款日已经逾期两年)我也一直沟通解决此事但没有结果,也没有交付尾款。今年5月通知我房子已经卖给另一方…无奈我协商提出退款,但对方态度是当时交付多少就退还多少给我,我不同意后一直没有再协商解决此事!请问我现在怎么办?怎么可以拿到我的房款,并要求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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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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