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隐瞒母亲有精神病,女方三年时间一直理解,也希望男方去医院咨询是否能生个共同的小孩或通过医院精子库,但男方不配合,也不愿意采取办法,只说自己没责任,也不主动解决问题,三年婚姻已经耽误了,现在导致婚后因为遗传基因不能生小孩而离婚,男方说房子车子都是他婚前买的,而且还说给了女方每月费用,对自己隐瞒妈妈有精神分裂症,对前妻生的小孩也有强迫症,对现在婚姻不想生孩子,又不真实说明,三年婚姻男方觉得无责任,也无任何损失,法律上会从事实情况考虑,男方对婚姻的不真诚,女方能争取到自己的一点利益吗?法律会不会分析事件问题所在的重点考虑女方的处境?
2021-05-2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