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面试时候老板答应会偶尔加班,并答应有调休,可我2017年2月22日入职后当天晚上被要求强制加班4.5小时,后续连续加班都是4.5小时,周六和周日加班12个小时, 一直持续到6月初,没调休过一天。 但是我们公司上班不打卡,所以没有考勤记录,自己每天会偶尔给本子记上加班时长和时间,昨天我把表整理出来,找老板去签字,老板不签,说什么时间分秒对不上,这不是故意难为我莫,只是大体的记了下,我该怎么维权呢,要我的加班费呢。 上班期间完成工作任务后,自己去学习新的技术,老板居然说我上班期间没有有效的完成任务,并且你学习新技术的时间不算在正常的上班时长内,要扣我工资,这个合理?
2021-06-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