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投诉单位未交保险,还扣我工资,到劳动局申请了仲裁,要求买保险和还我工资,他们也受理了。之后单位要求和解,说给我两个月的工资作补偿金,我也同意了。单位说月底把钱打给我,但到现在都没有。劳动局那边叫我去签字,我说他那边钱都没有打过来,他们那边说没事,我昨天去了,请问:如单位有认识劳动局的人,这样的字条有法律效率吗?假如单位拿这个字条抵赖说钱给我了!我该怎么办?上面写:我自愿离职,字面上有什么冲突吗?
2017-11-03 07:25不冲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