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7点30分许,我方驾驶车牌为闽HRT185的两轮摩托车,由建瓯开往小松方向行驶,经过穆墩村时,我方靠右正常行驶中,对方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突然横穿马路,导致两车辆碰撞,造成双方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请问我方要负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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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法律部落的律师助理,很高兴为您服务, 如果是对方逆向行驶,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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