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黄石地区的一位市民,我去年2016年10月结的婚,没有小孩,我们在团城山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我父母在我结婚之前结清的,也没有过户给我,目前只有我和我老婆住在这里,如果我们离婚,我老婆有没有权利分割这房子?还有如果我提出离婚会不会要求我做出什么陪偿或者她提出离婚会不会要求我做出什么赔偿?谢谢。
2021-08-04 11:14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