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同居,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一方独资购买房产对方有份吗
2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分割原则。离婚后,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出资购房,并且该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则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如果一方婚前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该房产仍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以共同财产名义购买的,那么在离婚时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的规定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解释,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