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在惠分期分期付款了一部原价2500的vivo x7一共分了24期,一期要还174块钱,24个月就4100左右请问一下这个算是高利贷吗? 而且当初她说每个月只要叫一个人去她那里分期手机就可以免一个月的钱,现在她突然说不能办分期了,这算不算是欺诈?
2025-09-07 20:02首先,关于分期付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您与惠分期之间的合同中,您已经支付了分期款项并接受了相应的服务,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 其次,关于分期付款的利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惠分期提供的服务价格过高,您可以要求退还多支付的部分费用。 最后,如果您对惠分期的服务不满意或者有其他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协商和解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