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女子与大陆军人结婚生一子,因规定军人服役期不能办手续,但也举行过婚礼,最近这军人又偷偷和另一个大陆女子登记结婚,这算犯法吗?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不得结婚。因此,如果该大陆军人在服役期间与香港女子结婚并生有一子,则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然而,该大陆军人后来再次与另一个大陆女子登记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该大陆军人没有违反任何其他法律法规,并且该大陆女子并非军人配偶,那么她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但是,如果该大陆女子是军人配偶,或者该大陆军人有其他不当行为(例如隐瞒婚史等),则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或违法的。 总之,关于该大陆军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