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11年上半年协议假离婚,协议中给她200万,一小孩由她抚养,房子归她,产权是我和她两小孩四个人,后来因与银行行长发生纠纷在11年下半年被判七年刑期,后房子因房贷和其他公司经济纠纷被拍卖,法院留了四份安置款,她除了女儿一个外领取了三个人的。她凭律师让我写的委托授权领取书去领的包括其他公司欠我的加工款,今年出狱后才知道13年结婚了,以我妻子名义收的加工款是给她的赔偿和小孩抚养费,但安置费她没拿,7月21日法院说我那们安置费她领去了,这安置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拿回吗
2021-06-15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