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咨询是1977年我们公社修水库占用我们生产队田土72亩,当时减免每年少交国家7千多斤公余粮作补尝,有20多亩田土取坭修提坝挖成了荒坡,1981年包产到户,这片荒地为了方便晒谷草就没有分到各户,84年水库成立了水管所,水管所就在这片荒地上修了几口鱼溏,之后又在其它荒地载了些树子,当时村民是各忙各的活没有人站出来管。今年政府修南龙快线公路要从这片地上过,占用10多亩地,我们村的村主任负责征补工作,张贴一榜二榜都是我们组集体的三榜就改成水管所了,我们想咨询的事这样的官司打下来代理费和诉讼要多少,这地权归谁。忠心谢谢。
2018-01-1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