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张家庭私家车,由于资金紧缺向朋友借了钱急用,每个月付高利贷800元给他,我一直履行了承诺用了两个月,期限到时他却不经过我的准许把我车私自售出!我和他只有一个月的合同日期,第二个月的合同日期没有更改,但是我还是付给他800元高利息,这个月他违约口头承诺把我车卖了,这个能用法律追回我的车么?
2017-12-05 14:19首先,需要看贷款合同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没有约定一方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方式,其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依法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虽然将车辆开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贷款公司依然可以主张到期不还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及时还款和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扣车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但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其不但多次未能按时按期还款,且在也未能主动、积极与该公司沟通协调,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