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十二号,因为邻里纠纷,我把一个七十二岁的老头打了一拳,去淮南人民医院住院了,右眼内壁骨折,接着说眼睛看不见了,住院一个礼拜后,医生让他出院他不走,说要做鉴定我付法律责任,因为这个事情我被派出所按治安处罚,殴打他人!拘留十三天,释放了,后来经过村长和派出所调节,我赔偿他二十万元,私了的,协议书上面写着,对方不在追究我的民事,治安,和刑事责任,放弃做司法鉴定,这个事情就算结束了。镇里派出所和村长都有在现场,有录像,协议书是派出所拟定的。共有三份, 我想问假如那老头再去做鉴定和起诉的话我还有责任吗,县公安局会不会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来抓我?我该怎么做,急
2017-12-14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