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6年结婚的,女,但是由于农村征收款的原因,一直未与男方领结婚证,现在因为怀孕2次流产,男方以双方身体原因不适合生小孩为由,提出分手,但是并没有医学证明,请问女方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财产怎么分割?
2021-07-16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