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起诉离婚两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后我们建了一套院子..农村的那种..他们家为了让我不分割财产,上告咸阳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土地使用证,原因地皮是在他弟弟明下申请的..但土地使用证在他名下..现在已被撤销..请问我还用上诉吗?离婚时我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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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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