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购买了一套房子,3.10号签约的售卖合同卖给了外地户口的人,3.15出了限购,外地人无资格买就解除合同了,但是3.12日我们又定了一套新房子交了15万定金,我们就想继续把自己的房子售卖,然后过户后,我们就有资格买新的房子了,但是1.30日准备签约售卖合同时,青岛又出了一条政策满2年才可以交易,导致我名下的房子无法售卖,直接影响的是我没有资格再买青岛的房子,要求卖房主退还15万,这个属于合理的要求吗
2021-08-05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