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先生离婚、离婚原因就是他在外边借钱从来不告诉我.结婚后现在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欠外边多少钱外债!现在还欠我娘家差不多20万!这个我知道可是也没有写欠条!借这钱是为了和别人合伙买车的!可是买回来那车根本就没有写我对象的名字!他们之间也没有合同!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去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在离婚之前需要让他写什么样的欠条活着字据!我们几乎没有财产!有一辆罐车 是我的名字!还有一辆是他朋友的名字!两辆泵车都是他合伙人名字!有一辆小车是他的名字!可是他外边欠了好多钱 具体多少我根本不知道 !希望你能帮到我 谢谢
2021-07-0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