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房子归男方,小孩归我抚养,男方给每月一千元抚养费,但离婚四年了,男方至今未给过抚养费。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是写的一家三口的名字,离婚时我放弃了自己的那一份,现在我是否有权替小孩要回她的三分一份和抚养费,当中会存在什么问题,救助
2025-01-14 04:4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了一方的份额,并且该份额与您的孩子有关,那么您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一方需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和协助孩子照顾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障碍或争议,例如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尽可能地维护双方的关系和平相处,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