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我在物业公司上班10年了,在2020、12、31号上午公司老总突然找我谈话要我办离职,原因就是我欠的银行贷款逾期,催款公司打电话打到物业总公司扰乱了公司的正常办公。这种情况辞退我合法吗?
2021-01-05 21:17你好,如果不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同时针对催款方的骚扰行为可以报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