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发了一个创意给我,我看了之后很高兴,答应给钱。但是乙冒出来言行反常,引起我的怀疑和愤怒,最终变卦不给钱。 后来甲向我解释这是乙的奸计,目的就是为了破坏我和甲的合作。 之前甲还写了一个创意给我,我和甲都知道这个创意如果泄露,我的公司就会垮掉。不过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创意,我的公司垮掉是正常而残酷的商业竞争的结果。所以我很头疼,束手无策。 现在,甲用第二个创意为筹码,强迫我为第一个创意预付20万,尾款等第一个创意做出来准确计算之后再给,多退少补。否则甲到处散播这个创意,让我的公司垮掉。 如果第一个创意做出来,价值确实非常巨大——20万的,100倍,2000万之巨。 到时候还要付给甲尾款。那甲之前的强迫行为算敲诈勒索么? 退一步说万一我决定不做第一个创意,甲说过多退少补,就算借,等甲手头宽裕立刻把20万还了。 这还算不算敲诈勒索? 如果我做了第一个创意,获得价值2000万的业务,一块钱都不给甲,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一个创意甲用QQ邮件发给我,有证据。)
2017-11-23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