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7年12月在法院和我前妻协议离婚,有一女儿有我抚养,她每月支付孩子80元抚养费。到现在快10年了也没给孩子一分抚养费。我该怎样要孩子的抚养费?还有就是孩子在读高二,费用非常高我想要我前妻和我共同承担孩子的学习费用这个可以吗?
2017-11-12 17:31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