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信用卡在2016年11月份,被我的朋友借走了,额度是3万5,借走的时候是满额, 当时他说急用钱,我就借给他了,到目前为止,没有逾期,我前几天让他把信用卡还清,我要拿回来,他一直没有还,2017年10月5号,我找到他家里,他给我还了28000,剩下7000让我自己还,我报警了,警察不给立案,让我自己到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这个官司我能否打赢,打这个官司,我需要花多少钱?谢谢
2017-10-07 10:05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由于涉及标的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