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把钱转给别人,说在外地买房子,结果是房子没有,钱也没有。另一方由于没有证据,离婚时,没有把这笔钱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三个月后,发现转款证据,应如何处理?
回答数:676
你好,这个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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