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我有一个问题我想离婚,我是女方,男方是上门女婿,结婚的时候来我家什么财产都没有带,婚后有一子(三岁十个月)一女(一岁十个月),婚后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而且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准备离婚,(还没有给男方提)请问一下离婚的时候我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还有我家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会分给他一半吗?希望律师先生能微信联系我,手机有时候接听不方便,谢谢,微信是13721404101
5天前尊敬的咨询者,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能力、条件、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及对子女成长的影响程度。 女方作为母亲的权益保护。考虑到女性在生育和育儿过程中付出的更多精力和努力,可能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倾向于判决由女方抚养子女。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在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能够在一个稳定、安全且有足够关爱和支持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至于财产分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平均分配。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结果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价值、用途、贡献度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或疑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解答。同时,为了保护您的隐私和信息安全,请勿在微信中透露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祝您早日解决困扰,生活幸福美满!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