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的内容是这样的:我家现有人口三个,老婆、儿子和我。两年前,独生儿子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鉴定书)。老婆独自一个人外出打工,至今一年半了。儿子虽然19岁了,但因患有精神病,终日需要专人看护,离不开其左右,每个月还要支付他800多元的医疗费,这给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老婆在外不但没有给家里经济资助,而且不闻不问。2017年7月3月,儿子不知为何从二楼跳下,掉在离二楼五米多高的水泥马路上,造成双脚跟及腰部多处骨折,现受诊于双牌县人民医院。儿子现在不配合治疗,的确很需要母亲的关心,我跟她多次联系,叫她救救孩子,可她态度坚决,执意不管,而且治疗资金缺口大,孩子必须要救的,我该怎么办?
2024-11-14 11:35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到了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关于独生子女的精神疾病问题,涉及到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义务,并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其次,关于妻子的行为,您提到了她长期外出打工而未给予家庭经济支持以及对其子的精神疾病状况漠视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和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助的规定。 再次,关于儿子受伤一事,作为家长,您有权要求妻子或其他家庭成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儿子目前无法独立治疗且面临严重的身体伤害,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处理这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需要专业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