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1994年协议离婚。(房产,孩子,财产归女方所有)后男方以"没有地方住,为由拒绝搬出。过了四个月我们私下又重新签订协议"房产,孩子,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净身出户。现在我申请"公租房'被驳回,理由是我们私下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我想通过法院民事诉讼,(1)让男方归还房产。不知是否合理。(2)三年前我意外扭伤得了"急性脊髓炎'现已办理残疾证不知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我的退休收入每月1550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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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为对方是对于协议的违反 您可向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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