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快10年了,当初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共计10万元,可是至今一直分文未支付,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回答数:58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处理过程中,请注意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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