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做女鞋的,没有什么合同之内的签字,被老板辞退于10月25日,当时没有给我们结算工资,原本公司待遇是4200元保180双,超一双23元,我们做了20天,做了141双,结果到11月17日去关工资只发了20天的底新2800元,我们超了21双老板不算,说我们没有做满一个月,只能发20天的底新,有这样的说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7-11-22 14:3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