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记军于2017年1月27日因不依约支付装修款亏欠郑德朗人民币伍仟元(5000)因多次索要未果于2018年9月20日特立此据郭记军承诺2018年9月22日还款,如不能按时归还愿付违约金壹佰元一天。 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债权人郑德朗,身份证,××× 债务人郭记军. 身份证 ××× 这样写有法律效应吗 2018 年9月20号
12天前您提供的法律文书格式较为规范,符合一般要求。但请注意,以下为简化后的版本。 债权人。郑德朗 债务人。郭记军 时间。2018年9月20日 正文。 我方郭记军,在2017年1月27日因不依约支付装修款而欠郑德朗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在此之后,我方多次向债权人催讨款项,至今仍未偿还。 鉴于此,我方自愿承诺在2018年9月22日前将剩余款项归还,并愿意支付每日100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同时,我方保证若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将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据, 郭记军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8年9月20日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示例,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或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合格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