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委托浙江温州市律师代理诉讼,当事人17年6月在二手车行借款三次共9万元,约定四分利息,未约定还款日期,并在去年6月16号把轿车抵押在车行评估25万元左右,车行有抵押凭证,当事人弄丢,借款有银行转账凭证,18年6月份因拖延支付利息,车行私自通过中介公司在黑市将车卖了103500,(车子是银行按揭不能过户),现在二手车行不承认当事人抵押车辆,也没有买家的信息,当事人想向法院起诉追回车辆
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借款合同纠纷。由于借款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和利息计算方式,可能存在借贷关系的瑕疵。 担保物权纠纷。虽然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车辆抵押的情况,但存在车行对车辆进行抵押并出售的行为,这可能构成担保物权。 车辆买卖纠纷。车行未经您的同意擅自卖出车辆,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抵押协议。如果该行为导致您的损失,您可以要求车行赔偿。 法律诉讼。鉴于上述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建议您尽快与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判令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