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不到一年,能反悔吗?主要是男方才给了2个月生活费,就没有音讯了。 我可以起诉男方一次性给完吗? 或者是,要求男方将房产变卖,一次性付清孩子的生活费?
2021-07-02 11: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 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