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绿地国际生态城购买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2016年1月12日在开发商售楼置业顾问的诱骗下交了首付款(首套房首付百分之二十),承诺交完首付款一周内签订购房合同,结果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签订合同日期,直到2017年5月12日才签订购房合同,2017年6月份突然通知我房子又要追加首付款百分之十,理由是政府在2017年4月18日出台限购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三十,由于本人经济条件有限,突然要拿出那么多钱追加首付非常困难,经与售楼处经理沟通,得到的结果是要么掏钱,要么还要扣除我违约金然后退款,退房,个人认为本人需提高首付比例完全是由于开发商拖签购房合同造成,但是又不知道应该找什么部门
2021-06-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