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实习时,在一家工贸一体的公司上班,底薪是4000元,包住,提成是一个点,外贸部只有我一个人,后来老板叫来了一位曾经在他手下做事的人帮他卖机器,他们是合作关系,一台机器老板给的底价110万,她是赚中间跟客人最终成交的差价。她跟我协定好,有客人要付钱成交,可以把这个客人报在她的名下,意思就是客人是她成交的,她就赚中间的差价,公司老板给我的提成是1个点,她说可以给我两个点。当时有个客户要付钱,按照和她协定好的,客人是以她的名义成交,这台机器卖给客人是118万,这中间有8万的差价,她承诺要给我2万,后续听她安排就行,后来她只给我4000元,说我这单没有做什么事,不可能给两个点,她这样的做法对吗?
2021-01-30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