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边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在婚内买了一处房子,但是因为我俩当时在外地,所以手续什么的都是我公公婆婆那边办的,我们也只是支付宝转了个账,但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导致房产证上名字没变更,只是我公公婆婆与原房主签了一个合同,这份合同我至今也没看到,不过我们现在正在闹离婚,请问一下我需要怎么证明这处房子是我在婚内买的,并且要求财产分割
2025-02-13 06:19您好!首先,您和您的丈夫共同购买的房产,在法律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婚后获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购房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您一方,那么可以作为证明您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此外,您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交易凭证来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购买该房产的。 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变更是因为您公公婆婆的行为导致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房产归您所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建议双方尽量保持冷静,理性沟通,以便早日达成协议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