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了,如果新法人用公章签欠款,日期写的转让前,
2026-03-18 01:5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或进行其他民事活动时,其行为后果应当由企业承担。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使用公司的公章,并且在欠款的日期上注明了转让前,该行为仍然被认为是代表企业的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款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视为企业债务的一部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如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同时,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等,以便于日后维权。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企业事务的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