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胡某富于2017年3月22号说急用钱,向我借8千元钱,说一个月后还我。从去年5月份开始找他还钱。今推明,明推后,未还。至到去年12月22号冬至这天,去他家堵他。他带我去他老家,他妈给他4千还我。剩余4千元说2018春节前还我。未还。始终推。说4月底还。我告诉他4月底收不到钱,我就晒他在朋友圈。结果未收到。他的诚信度触及我底线,要了一年,未还清。我5月1号开始晒他QQ图像,微信图像,他本人照片。他说我侵犯他肖像权,诽谤他。让我删掉。然后写道歉信。请问我诽谤他吗?侵犯他肖像权吗?如何要回剩下的4千元?没有借条,但有录音,微信截屏。我5月3号删掉了。谢谢
2025-07-20 14:25尊敬的用户,根据法律规定,您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并保留必要的证据以证明您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 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如果必要,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循适当的程序和方法,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