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有结婚证,相亲认识,双方户籍都在江宁县,相处五个月就发现彼此不适合当事人就外出打工,分居半年,彩礼10万,现在当事人想解除婚姻,愿意返还彩礼,当时也协商过,但是男方一致拖延,现在想委托律师处理,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20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存在共同生活的情况,那么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意见。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愿意返还彩礼,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态度和意愿。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或不愿意返还彩礼,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寻求帮助等。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