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受害者,事情是这样的,我先生在2015年9月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向江苏省泰兴市工商银行国庆路支行用房产证第二次贷款,房产证有我的名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工行没有任何中央文件,没有我的签字怎么好放贷,我现在无能力准时还款,现银行要釆取措施,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和小孩的利益,有谁能帮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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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建议您向法院起诉申请抵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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