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毕业于新疆职业大学,现在酒店从事餐饮工作。2015年12月我的一个同级不同班的同学给我打电话说需要借一笔资金,她在广西桂林开了个奶茶店,我出去同学情谊与帮助其创业的心,给她借了一万块钱,没打借条,我是支付宝转给她的。截止目前近两年时间,多次索要为还,她现在承认这笔钱,但就是说没钱还。有电话录音为证,且与今年四月五月两个月还我两千,就再没有动静了。我想问下这种事怎么处理比较合适,她是哈密的,我在乌鲁木齐。
2021-04-19 11:1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