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2月13日与一女生交往,这个女生以恋爱结婚名义于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向我索取财物1万元,3月14日索要最后一次财物后说不合适,我想问她这个构成诈骗罪吗?她母亲承认骗人,却不归还财物算是非法占有吗?我想请问如果申请仲裁可以在哪里进行?诉讼可以在哪里进行?诉讼费用多少。
回答数:384
可以在该女生的住所地提起诉讼,诉讼费建议咨询法院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33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60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