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离婚。双方名下有一套房子,婚后买的。现因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想咨询一下。有几个客观因素: 1、房子首付款是男方凑的,装修是男方父母出钱出力搞的,5年来的银行贷款男方承担了九成以上,期间女方贴补家用很少,平均每年2万。 2、女方无生育能力。婚前女方患宫颈癌(前期a),男方出医药费做了手术,身体恢复很好,但医生告知生育困难。男方依然选择与女方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3、双方分居已有两年。 现在房子售价估计150万,需还贷款40万(这是立即还清的情况下,如按20年期满算还要还53万)。首付款20万,装修费13万,5年来已还约20万。现女方要求分得40万,女方未有付出的情况下是否合理?
2021-05-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