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5年7月7号在溆浦东风街鹤龄巷21号4楼租了一层楼房租4000元一年,小孩读书住。2015年8月下旬我交了2000元(现金)房租档时问房东要收据他就说不用开的就说他记到本子上我当时也没在意,我就出打工了。到201年正月十几我又交了2000元现金(刚好是交了一年租金)。到2016下学期开是我老婆回去交了一年房租4000元(现金)还有水电费跟三楼租客一起交的(有收据找不到了),今年2017年9月开学又交了4000房租费以及水电费1千多元,结果房东说我们还少交了一年,把去年交的钱给抹掉了给了笔记本上的日期三楼租客也是一。现在要赶我们出去,一点不讲理,你说我该怎么办?
2021-05-17 11:14